今年以来
吉山派出所
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落脚点
聚焦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
严格按照
“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
的工作模式
加大出租房管理力度
近日
在开展出租房清查整治过程中
连续查获4家出租房
未如实登记承租人员信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之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先后对责任人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时开展出租房管理规定相关法律宣讲
约谈督促整改
普法时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弥勒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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