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纪委监委公告!大行动!大整治!

2022-08-07 13: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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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弥勒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弥勒行动的公告》,公告旨在深入实施“清廉云南”建设弥勒行动,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起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行动涉及5方面共11个整治项目,并附有多种举报和建议渠道,如你发现身边有涉及的相关问题,可立即举报。


 一、行动内容


 行动之一:以“小”见严纠“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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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行动之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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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紧盯审批环节、监管执法、工作作风等,整治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以及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整治隐形中介垄断、操纵服务价格、提供虚假意见等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行动之三:“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


(一)整治扶贫项目“两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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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查处扶贫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背后套取、挪用、贪污、侵占项目资金等职务违法行为,整治化解“两拖欠”隐患工作中底数排查不精准、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实施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整治学校食品配送和食堂经营背后腐败及安全监管问题


整治项目:查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自营、委托经营或集中配餐食堂的设租和寻租腐败,以及克扣套取、贪污挪用学生餐费和营养补助等问题,督促整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环节监管不严问题。


(三)整治财政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发放监管问题


 整治项目:围绕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构建“利益保障卡”、“明白卡”、“便捷卡”、“监督卡”体系,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侵占截留、滞留延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调研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整治责任不落实、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漠视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出现的新型腐败问题


整治项目: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查处侵蚀扶贫项目资产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利用国有投资平台公司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整治“烂尾楼”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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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持续查处“烂尾楼”项目背后违规审批、违规操作等滥用职权类问题和因监管不力导致资金抽逃、违规预售等失职渎职类问题,纠治“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中对“烂尾楼”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六)整治医疗系统“靠医吃医”、“期权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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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项目:查处医疗系统人员利用“院外配药”、“患者分流”充当“影子股东”等“靠医吃医”、“期权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医疗机构在挂号、诊疗、检查、取药等服务过程中重复收费、串换收费、捆绑收费、超量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七)整治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等“小”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整治项目:查处利用职务便利把保障性住房当作“唐僧肉”、变成“亲友房”,擅自处置干扰租赁市场秩序等职务违法问题,督促持续整治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利益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行动之四:以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行动


整治项目:以督促整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河湖保护治理专项监督、督促整改审计调查发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问题为抓手,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注重发现和推动解决本位主义、地方主义突出,保护向开发让步、政府向开发商让步、长远利益向眼前利益让步、公共利益向少数人利益让步等问题,解决群众对优美生态的所想、所盼、所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行动之五: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


整治项目: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清醒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紧盯疫情防控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薄弱项目,聚焦思想是否麻痹松懈、外防输入各个关口是否守住、防疫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对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注重查纠并举,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加快补齐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短板,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二、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弥勒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73—6122585进行举报。


 来信举报:弥勒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邮编:652399。


 来访举报:弥勒市行政中心1—18室。


 “全媒体”举报:“弥勒头条”APP监督举报专区,“福地清风”微信公众号“我要举报”专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提出监督治理意见建议。弥勒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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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杨锐

责编/刘勇

记者编排/孔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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