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21年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1-06-12 10:43:11
logo 语音播报

微信截图_20210612104026.png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严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纪律的通知》(云教函〔2020〕6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尽快完成初中学考报考及高中阶段升学报名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红河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红河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学校


全市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中职(技工)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二、招生名额


(一)幼儿园招生301个班7689人。


(二)普通小学招生232个班7229人。


(三)普通初中招生159个班7719人。


(四)普通高中招生115个班5600人。


(五)职业高中 (中专、技校)招生1350人。


(六)特殊教育招收小学1个班10人。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幼儿园招收3至6周岁的幼儿。城区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小学,不得招收或举办学前班;已举办附属幼儿园的小学,原则上不再招收或举办学前班。


(二)普通小学招收6至12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农村、边远山区可放宽到7周岁入学。各乡镇、各学校要妥善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随班就读。


(三)普通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以及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四)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五)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不受户籍限制,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应、往届学生,以及志愿学习职业技术的青年。


(六)特殊教育学校招收辖区内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办法


1.幼儿园、普通小学报名时间、地点由各乡镇招生领导小组或学校确定。为确保教科书及时到位,小学一年级报名原则上应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随迁人员子女到城镇学校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需持以下证明材料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入学:(1)户口簿;(2)房产证(购房合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提供其中一种;(3)居住证或《市内务工人员情况核实表》,以登记办理时间为准,需在8月31日前满一年及以上。


3.城区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均采用“弥勒市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操作,由家长手机APP登录填报新生相关信息。


4.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确认、采集照片等信息。


5.幼儿园(学前班)、中小学新生入学时,应当提供预防接种证及结核病筛查记录,由学校查验和登记。


6.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以招生考试部门或招生学校的通告为准。


(二)考试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以上级部门安排的时间为准。


五、招生录取办法


(一)学前教育


各幼儿园(学前班)招生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一般应在9月底前结束。未经审核批准设立的幼儿园,不得招收幼儿入园。


(二)义务教育阶段


1.普通小学招生


(1)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按《弥勒市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及程序进行。


(2)各乡镇公、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当地招生领导小组或学校组织进行。在6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完成辖区户籍人口“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组织所有适龄儿童全部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3)小学招生应按照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与幼儿园(学前班)测试成绩挂钩,不得组织一年级新生入学考试或测试。


2.普通初中招生


(1)凡符合义务教育年龄规定的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少年,都必须安排到初中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七年级学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按片区范围或就读学校,向适龄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初中学校验印后,在开学15日前送达适龄少年监护人。


(3)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实行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配位相结合,面向服务区域招收全部小学毕业生,按招生计划招收新生入学。乡镇中学招收本乡镇及划定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或适龄少年。其中:弥东中学面向弥阳镇原弥东乡片区和卫泸片区小学毕业生招生;东风中学面向东风农场管理局辖区内东风一小、东风二小、东风三小以及新哨镇火木龙小学、路体小学、里方明德小学毕业生招生。


(4)民办学校按初中招生计划数招收初中新生。其中:庆来学校招收12个班540人(其中:公费生60人),红河黄冈实验学校招收6个班260人(其中:公费生80人),滇南武校招收2个班80人,长君实验学校招收8个班360人。


3.特殊教育招生由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进行。


(三)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面向当年初中毕业生(含往届生)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依据考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在市外就读的弥勒市户籍初中毕业生、非弥勒市户籍毕业生,均可参加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上以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同时,依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196号)的规定招生。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任务如下:


1.弥勒一中招生21个班1050人,其中:面向全州择优录取民族高中班1个班50人;面向市内收普通班20个班1000人。


2.弥勒二中面向全市招生10个班550人。


3.弥勒四中招生24个班1300人,其中: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招收普通班23个班1250人;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1个班50人。


4.弥勒五中面向全市招生6个班340人。


5.庆来学校招生40个班168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收计划内公费生60人,自主招生普通班162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810人,面向市外州内招生450人,面向州外招生420人)。


6.红河黄冈实验学校招生10个班480人,其中:面向市内招生360人,面向州外招生普通班120人。


7.滇南武校招生4个班200人,其中:面向市内招生普通班100人,面向市内招收特长生50人,面向州外招生50人。


(四)职业高中(中专、技校)


1.红河庆来职业学校招收职业高中6个班300人。


2.庆来技工学校招收技校学生6个班300人。


3.文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职业高中2个班100人。


4.卓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职业高中13个班650人。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的具体录取办法,由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按全州高中阶段招生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录取照顾


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按《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规定的通知》(红教体发〔2021〕34号)的规定执行;若国家或上级部门照顾政策有变动,依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规定


(一)各学校要按照下达的招生任务数完成招生任务,严格控制班额。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8〕10号),按照到2024年实现全市“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人、50人”目标,各学校要科学合理设置班级数。


(二)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学籍规范化、网络化管理,严格学籍审批程序,控制学生择校和非正常流动,确保在读学生人籍一致、有序流动。


(三)对符合录取条件或入学要求的新生,学校必须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为学生办理学籍。未能按时报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校应在开学一周内做好调查统计,并将情况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导做好入学、复学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入学要求的学生入学。


(四)到弥勒市就业的随迁人员子女同时纳入我市招生范围,依照各学段招生入学办法报名入学,凭有效证件到辖区相应学校或划定的学校报名。


(五)各学校要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动员力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中职招生“十项禁令”,动员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读五年制大专班、职业高中、中专和技工学校,做到应读尽读。


(六)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按考生志愿录取学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退档,其它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录取该考生。实行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严禁采用各种手段或承诺招收计划外学生,任何公、民办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择校生。


七、纪律要求


招生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市招生考试委员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自觉维护、遵守招生纪律和秩序,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工作。各乡镇、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高中、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招生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生意见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微信截图_20210612103604.png


微信截图_20210612103626.png



全部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打开弥勒头条客户端,查看更多内容
立即下载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