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情况通报

2021-05-12 17: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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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情况通报

(三)

 

各乡镇(街道),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州驻弥有关单位:

按照《弥勒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方案》(弥平安办〔2021〕7号)要求,现将2021年5月1日至5月10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类型

刷单返利类5起,占35.71%;贷款、代办信用卡类3起,占21.43%;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3起,占21.43%;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1起,占7.14%;虚假购物、服务类1起,占7.14%;其他类型1起,占7.14%。


二、被骗人员分布


(一)乡镇

1.弥阳街道6人:吉山社区2人(吉山二组1人、路马黑出租屋1人,2人均未接受过宣传),铺田社区2人(吉山南路1 人、弥西哨1人),城东社区(塘子心出租房)、大树社区(必正黑村)各1人。


2.朋普镇2人:朋普社区(朋普中学)、可乐村委会(皇良田村)各1人。


3.竹园镇1人:竹园社区(竹园四组,未接受宣传)1人。


4.西一镇1人:大云村委会(大云村)1人。


5.五山乡1人:牛平村委会(弥玉高速工地,未接受宣传)1人。


6.西三镇1人:花口村委会(花口村,未接受宣传)1人。


7.新哨镇1人:招纳村委会(上司宗渡村,未接受宣传)1人。


8.巡检司镇12人:(巡检中学12名家长被冒充老师诈骗)。


(二)单位


朋普中学1人。


三、扣分及倒查情况


(一)按照《弥勒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弥平安办〔2021〕8号)第三章第七条第(二)款第23项规定,对朋普中学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扣1分。


(二)按照《弥勒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考核办法》(弥平安办〔2021〕8号)第三章第七条第(二)款第24项规定,对被骗群众未接受过宣传的弥阳街道扣2分、竹园镇扣1分、西三镇扣1分、新哨镇扣1分、五山乡扣1分;对损失金额5万元以上5起案件的西三镇、五山乡、竹园镇、弥阳街道进行倒查,请涉及乡镇(街道)于5月15日前将倒查情况报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局2-10)。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指导,推进宣传防范工作落实。


(二)继续加快推进落实全民安装反诈APP。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要把安装反诈APP作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完成安装工作。


(三)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宣传防范,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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